人文社会科学系教学管理制度
发布日期:2015-09-25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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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社会科学系教学管理制度
为了实现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,保证本系的教学有序、平稳运行,逐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,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以下教学管理制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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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教育思想,坚持做到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。发扬严谨治学、严格要求、严密管理、严肃纪律的作风,努力改进教学方法,出色完成教学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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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要认真研究教学大纲,钻研教材,掌握教材课程内容和相应的习题、实验,熟悉有关实践技能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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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要有周密、详尽的教学计划。精心备课,认真书写教案(或讲义)上课必须带教案(或讲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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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必须起主导作用,组织好课堂,加强课堂管理,把握好课程内容的重点和难点,努力提高教学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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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讲课必须使用普通话。教师上课必须关闭通讯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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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注意因材施教,关爱学生,不歧视差生,作好差生转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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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系领导、教研室主任听课制度,新任教师和新开课教师实行教研室、系领导两级审批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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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要经常与系主任、班主任及学生取得联系,了解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情况,不断调整和改进教学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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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在课堂上不允许讲与课堂无关的内容,上课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,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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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因病、事不能按时上课要提前请假。调、停课的必须办理规定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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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衣着要整洁大方,要注意仪表、教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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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和激励教师进行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活动,并多出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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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强改革和创新意识,鼓励教师探索和创造适合师专学生特点的教学方法、教学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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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要认真命题,难易适度。要严格按评分标准阅卷,公平、公正,不给人情印象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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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每学期对教师教学工作做出科学评价,以促使教师不断总结经验,改进教学工作,提高教学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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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参与课外学术讲座或学术交流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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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对毕业班学生进行教育见习、教育实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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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按劳取酬制度,按实际上课时数领取课时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