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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社会科学导师制度

发布日期:2017-09-02  来源:   点击量:

  导 师 制 度


一、担任学生导师者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


二、学生进校后,由系上指派教师担任导师。


三、在导师能正常履职的情况下,学生在校期间指定的导师一般不作调整。


四、导师主要负责学生学业生涯规划、专业发展和个性成长指导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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