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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社会科学系教师考核制度

发布日期:2016-09-05  来源:   点击量:

人文社会科学系教师考核制度

为了加强系内部管理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做到制度公开,奖惩分明,特制定以下教师考核制度。   

1、教案检查制度:系领导、系秘书、系办公室主任组成检查组每月进行教案检查登记。

2、作业检查制度:系秘书每月对任课教师的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作检查登记。

3、行政评教制度:由我系领导、副高职称的专业人员组成评教小组,随机查课。

4、学生评教制度:每期由系领导、副高职称的专业人员组织各班部分学生进行评教。

 5、工作量考核:服从系部工作安排。

6、考试制度:

(1)严格考试制度,禁止给学生划考试范围,出复习题或上复习课。

(2)监考教师和任课老师分离,严格执行《阿坝师专学生考试规则》和《阿坝师专考试监考须知》,杜绝各种作弊行为。

(3)阅卷时必须客观、公正,不给人情分。

(4)试卷、试卷分析表、成绩册、签名单统一收齐后交到系上集中保管。

7、出勤考核:  教职工有迟到和无故旷课者,扣除津贴或给予处罚。

8、扣分项考核:系领导坚持每天查课,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师和学生中的不良行为,经常收集社会及家长、学生对教师的反映,如发现教师有以下行为者:教案检查不合格者;教学缺斤少两,教学效果极差者;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;不服从临时工作安排和调动者;不按时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者;社会及家长对某教师提出确切的批评意见者;不按时完成表册、资料收集和上交者。有其它违纪失职者。系上将扣除相应津贴或作相应惩罚。

9、其他考核:

教师凡参加以下活动获奖者,系上将给予相应奖金:

   (1)教师个人参与各种重要活动获得市、区、县、镇各种名次和奖励者,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获奖者。

   (2)参加科研课题,有科研论文并发表或重大获奖。

   (3)为学校和专业部作了大量义务性工作或有其它重大贡献。

    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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